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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真题解析-民法学之物的分类

 1、甲将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坟地时,将自己的一堆手镯随葬。该手镯的的所有权属于(B)(2016-专-27,2016-法专-17)  B.甲  A.甲母  C.乙村  D.国家  【解析】发现埋藏物、隐藏物的,有权利人归权利人,没有权利人的归国家所有。镯子属于埋藏物,而且有明确的权利人,故依然属于甲,B正确。  2.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C)。(2012-专-21)  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  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  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  【解析

法律硕士真题解析-民法学之物权的类型

  1.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法定物权的是(A)(2014-专-39)  A.留置权  B.地役权  C.权利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解析】所谓法定物权,是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就会直接产生的物权。本题中,权利质权和地役权通常需要当事人通过约定来创设,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组织根据集体成员的需要进行分配的,均不是基于法定情形而直接产生。  《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据此,只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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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北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1.素丝说2.班级授课制3.最近发展区4.自我效能感5.快乐之家6.六等蹦法7.义务教育8.公学二、简答题1.简述洛克的体育教育思想。2.简述斯宾塞的科学教育思想。3.简述1922年学制的特点。4.简述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5.简述资源管理策略。6.简述熙宁兴学。

法律硕士考研真题解析-刑法学之侵占罪

 1.下列选项中,行为人占有他人财物拒不退还,可构成侵占罪的有(BC)。(2016-法专-24)  A.民营酒店服务员甲在工作期间将他人遗忘在酒店的贵重物品带回家  B.店主的亲属乙,在临时替店主看店的过程中,将店中贵重物品带走销售  C.个体司机丙在承运货物期间将客户托运的贵重物品送给自己的朋友  D.公司出纳丁,谎称自己被抢劫将从银行领取的单位工资款私吞  【答案解析】  【解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

法律硕士刑法学之信用卡诈骗罪

  1.下列选项中,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情形的是( D )。(2017-专-13、017-法专-7)  A.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C.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D.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解析】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只有选项D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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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北大学801经济学(含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1.价值构成2.货币流通规律3.经济全球化4.需求的价格弹性5.生产函数6.无差异曲线二、概念辨析1.自由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2.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3.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4.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5.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三、简答题1.为什么说资本积累会带来“相对人口过剩”和“平均利润率降低”?

法律硕士刑法学之放火罪与失火罪

  真题回顾及答案解析如下:  1.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2017-专-52)  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及共同特征。(2017-法专-32)  【参考答案】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这一类犯罪具有如下共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或者公共生活的安全。例如,放火、爆炸,交通肇事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或者公共生活的安全。  (2)客观方面

法律硕士刑法学之爆炸罪

  真题回顾及答案解析:  1.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2016-专-19)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爆炸罪(未遂)  D.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解析】如果该“炸弹”是真的炸弹,即使投入到刘某家中,该炸弹在爆炸时也会伤及刘某家周边的人身和财物的,即会危及公共安全。因此,甲的行为成立爆炸罪(未遂)  【考点提醒】在法硕考试中,对于这种毫无

法律硕士考研真题解析-刑法学之故意毁坏财物罪

  1.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实亏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C)。(2018-专-14、2018-法专-4)  A.盗窃罪  B.非法经营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解析】选项A:甲登录张某的股票账户的目的是“练手”,他不具有非法占有张某的财物的目的。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选项A错误。  选项B:炒股是合法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选项B错误。  选项C:甲登录张某的股票账户“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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