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公平性、安全性,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指导各培养学院实施研究生招生复试,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二)各培养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培养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硕士点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等,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对本学院的录取工作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