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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民航大学复试分数线

2025年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分数线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一)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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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民航大学录取名单(推免)

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经相关招生学院组织考核,现将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反映举报。对于不符合招生相关规定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

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复试分数线

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分数线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各招生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公开并报研招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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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含参考书目

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考试大纲.zip《翻译硕士英语(211)》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翻译硕士英语》是英语语言技能考试,是报考翻译硕士(MTI)专业考试科目之一,其目的是考察考生是否具备进行MTI学习所要求的英语水平。本考试大纲主要依据我国英语专业普遍开设的语言技能课程进行编制,适用于报考中国民航大学全日制翻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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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民航大学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所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民航局、天津市、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教育理念,着力培养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学校现有天津东丽、宁河两个校区,以及辽宁朝阳、内蒙古呼伦贝尔、新疆石河子三个主飞行训练基地。校区占地面积2969亩,建筑面积87.4万平方米。规划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附近建设民航科技创新基地。

2023年中国民航大学录取名单

2023年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待录取名单公示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待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果对待录取名单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联系部门:研招办022-24092146    监督部门:中国民航大学纪委办022-24092242

2023年中国民航大学复试分数线

2023年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分数线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各招生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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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民航大学录取名单.pdf

2022年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 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如果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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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民航大学录取名单.pdf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15 [来源]: [浏览次数]: 9655    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4月15日至28日。    如果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022-2409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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