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研〔2023〕3号)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录取原则(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录取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