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实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流程确保公平公正、择优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