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规范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坚持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人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选拔具有创新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应考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