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3〕8号)相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2023年院研究生调剂工作,制定2023年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

2、按需招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注重质量

3、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诚信等方面的考核

二、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基本要求包含对考试方式、初试成绩、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的规定,拟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

(二)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

(三)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院和各培养单位确定的调入专业初试成绩要求(包含单科和总分)。院单科及总分要求如下:

学科

培养单位

政治

英语一

数学一

业务课二

总分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八部

45

45

80

80

345

803

45

45

75

75

340

其他单位

38

38

57

57

312

(四)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相近,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应为“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调入专业与本科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本科专业代码、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2位应一致。

(五)考试科目要求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外国语必须为英语(一)、业务课一必须为数学(一)。

(六)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三、调剂程序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必须在备注栏备注意向调剂的培养单位。如果未备注意向调剂的培养单位,无法安排复试单位,将直接解锁考生的调剂志愿。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院或相关培养单位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二)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一般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的36小时内,经相关培养单位审核、择优遴选后,对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及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学业水平标准以及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培养单位安排参加复试。考生须在6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能力(20%)、专业知识(30%)、综合能力(5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10+复试成绩/2,按录取成绩分学科在同一培养单位内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考科目不同的在同一培养单位内按研究方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以各培养单位复试通知为准。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作为应急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软件采用瞩目视频会议软件。网络远程复试学生端需双机位。

四、调剂专业和人数

序号

学科(研究方向)

总调剂人数

调剂名额

培养单位

1

信息与通信工程

22

1

八部

4

509

4

802

9

804

1

808

3

539(嘉定)

2

控制科学与工程

9

2

八部

2

509

5

803

3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2



飞行器设计

7

5

805

2

509

航天制造技术

4

1

800(松江)

2

149

1

812

固体火箭发动机

2

2

806

空间推进技术

3

3

801

航天电源技术

6

6

811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了解院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调剂要求,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院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院耽误调剂时间。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6小时内进行确认,不按时接受通知的,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四)未进入我院复试名单以及未被我院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向校外申请调剂。对外调考生,我院不再寄送试卷,也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政策以《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六、联系方式

院研究生部:

021-24239167(陈老师) 1120697231@qq.com

021-24180254(汤老师) tangyouqi@spacechina.com

八部:021-24185538(宋老师) songchenning1994@163.com

805所:021-24186676(罗老师) asesrsc@163.com

509所:021-24230161(李老师) shht509@126.com

800所:021-37842836(张老师) ht800zhaopin@163.com

149厂:021-24187047(马老师)shht149@163.com

812所:021-54759800-6627(孙老师)wsc45137210@126.com

802所:021-24236032(凌老师) ht802hr@163.com

803所:021-24184341(陈老师) 492131898@qq.com

804所:021-24182371(邵老师) shht804zs@126.com

806所:021-24181833(王老师) yanzhao806@163.com

808所:021-24181381(严老师) fq7337700@qq.com

811所:021-24187609(周老师)zhaopin_811@163.com

六院801所:021-64852789-3606(刘老师)2826706093@qq.com

九院539厂:021-69058069(方老师)shanghai539@163.com

我院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敬请各位考生通过研招网和培养单位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七、申述渠道

公示网站地址:www.sast.casc

监督电话号码:2418025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

              24180000转纪委(纪委)

通信地址:上海市元江路3888号

邮政编码:201109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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