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免费 2012年清华大学618新闻与传播史论考研真题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史论 清华大学 新闻与传播史论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新闻框架(news frame)2.媒介素养(media lieracy)3.“第三人效果”(the third-person effect)4.North China Daily News(《字林西报》)5.密尔顿(John Milton)6.中国报刊的“”功能说(历史变迁)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1.简述麦克卢汉的媒介观,2.“走转改”的含义是什么?简述这项活动的意义。3.简述美国新闻史上“客观性”的演变。4.述评19世纪90年代美园的两类新闻
法律硕士考研真题解析-刑法学之徇私枉法罪 无标签 1、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的约定,将5万元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下现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C)。(2016-4-14) A、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 B、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 D、甲构成受贿罪,乙不构成犯罪 【解析】甲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其行为显然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同时,甲收受现金的行为成立受
法律硕士刑法学之绑架罪 无标签 1.甲谎称邢某欠自己20万元货款未还,请乙帮忙“要账”。乙信以为真,答应帮忙。二人遂强行劫持了邢某,驾车将其带至外地一宾馆捆绑起来,由乙看管。甲背着乙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勒索人民币20万元,称不给钱就杀人。邢某趁甲不在告诉乙,自己并不欠甲一分钱,请求乙将自己放走。乙不相信,要邢某老实点,还抽了邢某一巴掌。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2016-专-59) (1)甲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 (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 (3)甲、
法律硕士备考知识-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无标签 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法典)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 从其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 规范性条文是直接表述法律规范(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条文,非规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某些法律技术内容(如专门法律术语的界定、公布机关和时间、法律生效日期等)的条文。这些非规范性条文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它们总是附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的。由此看出,应当把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区别开来。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
法律硕士备考知识-民事义务 无标签 民事义务指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需要,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发生根据 法定义务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 2、义务的内容 积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作为)为内容的义务。 消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不为一定行为(不作为)为内容的义务。 3、义务与义务主体的关系 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不得将其移转给其他人负担的义务。 非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可将其移转给他人负担的义
法律硕士刑法学之非法经营罪 无标签 1.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的有(AC )。(2018-专-43、2018-法专-23) A.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 B.长期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借款,赚取利息 C.以营利为目的,长期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 D.非法生产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开设赌场 【解析】非法经营罪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但又确实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选项B构成强迫交易罪,选项D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所以应当认定为非法
会员免费 2015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805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考研真题.doc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NeadPay]
会员免费 2013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61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研真题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科目代码:613科目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简答题(本题共4个小题,每小题20分,共计80分)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社会的物质性是如何表现的?用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说明发展经济的客观必然性。2.概述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3.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发展变化.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哪些创新和发展?4.当代资本主义劳资关系有何新变化?为什么会有这些变化?二、论述题(本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35分,共计70分)
会员免费 2014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A考研真题.doc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NeadPay]
法律硕士真题解析-民法学之物权法的原则 无标签 2.我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请分析: (1)本条文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变项基本原则?其内涵与意义是什么? (2)本条文中“法律”的具体表现点形式有哪些?(2013-专-58) 【答案】 (1)本条文表述的是物权法定原则。 ①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物权的种类不得任意创设,即当事将人不得自行创设法律所不认可的新类卖型的物权,这称为类型强制。其二,物权的内容不得任意创设,即当事人不得创设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内容,这称为内容固定。 ②物权法定的意义
法律硕士备考知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无标签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的特点: 1、平等性;2、内容的广泛性和统一性。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各国对胎儿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