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招生简章-考研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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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218人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按照现代音乐学院规划建设,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院3个、演播厅2个、排练厅104间、录音棚8间、琴房935间以及图书馆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2个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表演5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余3个专业均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学院、戏剧系、音乐工程系、人文社会科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和附属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叔同学院。设有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数字音乐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文艺创研中心等省部级科研机构和高等音乐教育研究所、戏剧学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舞蹈学研究所、艺术与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音乐文化研究院等校级科研平台。开创乐队学院、民族乐队学院、歌剧学院、室内乐学院和合唱学院5个新型表演学科教学平台。建有交响乐团、国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设有《音乐文化研究》学刊编辑部。学校与奥地利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学院、罗兰大学、意大利米兰音乐学院等多所国际著名院校签订校际战略合作协议,并作为主席单位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2022年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浙江省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数字音乐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2个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学院、戏剧系、音乐工程系、人文社科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和附属中等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叔同学院。设有高等音乐教育研究所、戏剧学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艺术与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4个科研平台,以及乐队学院、民族乐队学院、歌剧学院、室内乐学院和合唱学院5个新型表演学科教学平台。建有交响乐团、国乐团、八秒合唱团、舞蹈团、室内乐团、歌舞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设有《音乐文化研究》学报编辑部。学校与奥地利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多所国际著名音乐院校签订校际战略合作协议,并作为主席单位与15所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本科生人数2751,研究生人数537。现有教职工592人,其中专任教师389人(截止2021年9月)。

2019年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正式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归口省文化厅管理,浙江省政府与文化部实施共建。  学院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音乐与现代科技实验中心、音乐制作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院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等4个一级学科,除设计学外,均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音乐工程系、公共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系(部)和附属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筹)、李叔同学院(筹)。组建了交响乐团、国乐团、八秒合唱团、歌舞团等高水平艺术团。创办有《音乐文化研究》期刊。与奥地利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音乐院校签订校际合作协议,并与15所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获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2825人,其中:本科生2592人(含港澳台学生5人、国际生3人),研究生233人。现有教职工460人,其中:专任教师321人(其中:正高职称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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