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了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结合我校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2.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3.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积极向上,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6.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学制及学费

1.沈阳校区接收推免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5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0200

工商管理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7

人工智能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8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0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1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2

软件学院

085405

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2.辽阳分校接收推免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7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085406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9

化工装备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1.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

选择攻读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发展方向,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

2.研究生助学金

攻读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按月发放)。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4000元~8000元不等。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20000元。

5.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在提高能力、才干和辅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每月可获得500元补助。

6.国际交流

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49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7.校外培养

学校与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金属研究所、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北京海军舰艇研究院、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每年向联合培养基地以专项指标的方式输送不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

四、网上报名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按照先申请先审核原则,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推免生发复试通知。

五、推免复试

推免复试分为资格审查和学院考核两部分:

1.资格审查

各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沈阳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详见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

所提供材料除成绩单按所在学校规定格式外,其余均采用A4纸大小,并于复试时递交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学院考核

(1)考生参加复试考核由我校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2)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具体方式详见复试通知。

复试内容:外语基本能力和专业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潜力、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等。复试满分100分。

复试结果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也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违纪者。

4.差额复试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至招生学院(专业)额满为止。

5.发放待录取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同意被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一经考生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其他事项

1.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y.sut.edu.cn/)进行公示。推免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做调查处理。相关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所学语种必须为英语。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4-25494900

沈阳工业大学纪委:024-25496002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y.s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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