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生申请,学校初审,以下考生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政策要求,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且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特此公示。
考生编号 | 姓名 | 学院代码 | 报考学院 | 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科一 | 业务科二 | 总分 | 加分项 |
101133140400614 | 何宁 | 010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097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9 | 50 | 138 | 101 | 358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101133140402169 | 靳斯宇 | 0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69 | 57 | 114 | 141 | 381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请以上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应加分项佐证材料,4月6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 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考生编号_姓名.pdf)提交复试学院。过期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