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大学关于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有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可享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18日前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均转换为PDF格式)以电子压缩包的形式(邮件及压缩包均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享受加分政策项目名称)发送至贵州大学研招办指定邮箱:yzbgzu@126.com。逾期申请,视为不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考生应当确保本人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届时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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