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真题解析-民法学之代理

 1.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2016-专-29)

  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

  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

  【解析】《民法总则》第169条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据此,本题中,既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同意,也不是紧急情况,故乙的行为不构成转委托,乙属于违约行为,所以甲可要求乙返还购机款。故C正确。

  2.学校委托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教学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抽中数码相机一台。该相机应当(A)。(2013-专2-26)

  A.归学校所有

  B.归王某所有

  C.归学校与王某共有

  D.归学校所有,但学校应该给王某适当奖励

  【解析】本题中学校委托王某购买教学器材,王某是学校的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实施的法律行为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在购买过程中,参与抽奖活动,获得的相机应当归学校所有,故A正确。

  3.甲公司委托魏某、董某购买药品,魏某背着董某与卖方乙公司串通购回一批假药。甲公司的损失应由(B)。(2013-法专-15)

  A.魏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魏某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魏某与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析】《民法总则》第164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种规定是属于滥用代理权中的通谋代理,应当由恶意串通的代理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魏某与乙公司串通对甲造成损害,因此,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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