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渤海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渤海大学始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学校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

学校占地225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设有20个二级学院,53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教、文、史、哲、理、工、农、管、艺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在校生近2500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教授200余人,博士48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兴辽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辽宁省“兴辽计划”教学名师、辽宁省“兴辽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入选者、千人层次入选者、省级优秀科技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等近百人。

学校与韩国、俄罗斯、日本、巴基斯坦、布隆迪、中非、波兰、英国、法国、美国、蒙古、意大利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立足东北亚,建立了辐射日本、韩国、俄罗斯、蒙古等国的国别与区域研究平台,并与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国际产学研用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努力打造面向教育对外开放、面向“一带一路”的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和科研合作创新机制。共接收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互派学者讲学,同时选派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到国外进修或攻读学位,先后与布隆迪大学、中非班吉大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

学校内涵建设明显加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武书连、网大网、校友网、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国内高校评价机构对高校实力排名结果显示,渤海大学综合实力和专项指标,在全国近800所本科公立高校中排名接近二百强。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图书馆馆藏图书300余万册,仪器设备充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校园环境优美,林木葱茏,2019年获评“辽宁最美校园”,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校园绿化示范校和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按照教育部及省招考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使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1、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3.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2024年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4.外国语程度达到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成绩要求,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2024年可接收硕士推免生的招生专业及名额详见我校2024年接收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若有变化,以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报程序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申报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1.《渤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6.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五、复试

推免生复试分为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总分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不予录取(不含本数)。

我校负责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申请人必须参加相关院系组织的复试,各研究生招生院系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六、录取

1.研究生学院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

2.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3.拟接收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学院发出拟录取通知,报省招办审核。

七、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3.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等其他情况。

八、学制

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学术型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业学位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审批备案为准,按学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2.奖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学科、“新工科”“新文科”整体实力,积极打造交叉学科,提升跨学科水平,建立多元化、多样性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特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第一条:理、工、管理类学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第二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第二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具体参见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支持学科分布表),第三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第三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A类36所、B类6所)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所在的一流学科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20000元。

第四条:第一条与第二条奖励不可以兼得;第三条奖励可以与第一条或第二条奖励兼得。

十、其他说明

1.本科期间作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出现不能正常毕业等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申请人必须保证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填报的报考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若上级部门在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邮  编:121013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s://yjszsxxw.bhu.edu.cn/

联 系 人:翟老师、高老师

招生电话:0416-3400137

纪检电话:0416-3400027

E - mail:bhyy@qymail.bhu.edu.cn

学校代码:1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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