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矿冶总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教训 切实保障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公正、公平和科学的前提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矿冶总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2、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复试,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安全防护,防重症,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3、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4、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2021年8月11日调整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研究生部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院主要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学术带头人、组织纪检部门和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统筹、协调招生复试工作。

2、成立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由各专业研究所和研究生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各专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及人员、场地、设备、卫生消毒等组织实施工作;复试小组由各专业学术带头人、导师、研究生部工作人员组成,每个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每组设组长1名,负责具体复试工作。

3、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保证质量;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遵守招生纪律,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做好复试工作。

4、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计划3月下旬开展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面试。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上报北京市考试院研招办,经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本单位官网相关栏目下公布,单位公布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bgrimm.com/rlzy/yjsjy/index.htm。

2、复试小组有5名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每组设组长1名,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对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专家进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复试专家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和水平。规范专家复试过程言行举止,避免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3、开展复试前,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召集集中学习教育部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深刻吸取教训 切实保障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的通知》,进行风险提示,全面部署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做到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严肃招生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责任到人。

4、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前采用平台系统等途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积极运用“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造假。入学时,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查,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

5、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招生复试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复试录取期间,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争议,避免炒作,引发不稳定因素,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

四、复试录取办法

矿冶总院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基本要求

1.1 考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工学A类(学术学位类)基本要求。

1.2 遵循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

1.3 调剂考生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1.4 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方式和内容

2.1 各专业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2 复试总分为100分,分为:(1)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2)科研创新能力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3)德智体美劳综合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权重:专业知识面试为30%;科研创新能力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为55%;综合能力面试为15%。

专业知识面试:由专家组网络视频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专业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

科研创新能力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结合大学成绩,主要考核科研创新思维、学科前沿、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等;英语以对话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辩义、日常交谈,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德智体美劳综合面试:全面考核学生素质,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科研、社会实践和实际表现,事业心、责任心和协作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整体结束,面试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然后每位专家当场独立打分,最终取平均分。

3、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权重50%。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4、复试考核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调剂:

5.1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门类调剂;

(2)考生成绩需符合当年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入学后与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5.2调剂流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考生必须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正式调剂程序。
  (2)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复试与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相同。

6、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结合大学成绩以及我院的专业需求进行综合排名,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公示:

复试期间,我院将尽可能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坚持不流动、不聚集原则组织招生复试,方便考生联系咨询,有关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均在我院官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有关规定执行。

9、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10、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0.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10.2 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0.3 往届生还需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0.4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10.5 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若办理过程困难可延迟提供),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10.6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10.7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0.8 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10.9 考生简历及个人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1000字左右,考生须签字);

10.10 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10.11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务必提前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并在复试前发送邮件到各专业复试小组秘书邮箱。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11、复试咨询及监督信息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招生咨询电话:010-63299048、

监督电话: 010-63299044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考试院研招办设立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12、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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