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学之刑事责任

法律硕士刑法学之刑事责任,第1张

  下面是2道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真题及答案解析。

  真题1:“任何人不应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扭事责任“请对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参考答案1】

  这一说法不完全正确。

  (1)通常情况下,每个人都只为自已的犯罪行为负责。

  (2)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这句话就不正确了。因为共同犯罪人之间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他们的行为构成个共同犯罪,所以每个人都需要为他人的犯罪行为负责。例如,甲想强奸丙女,他请求朋友乙为自己望风。乙虽然没有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他帮助甲强奸丙,和甲构成了共同犯罪,所以乙要为甲的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再比如,甲、乙相约杀丙,甲持枪打中了丙,致丙死亡。乙拿了根棍子打丙,没有打中丙。乙也要为丙的死亡负刑事责任。

  在共同犯罪中,一个人之所以要为其他人的犯罪行为负责,是因为他和对方构成了共同犯罪,在刑法上,对方的行为也被认为是他的行为所以,这一说法不完全正确。

  【参考答案2】

  这一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责任自负是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早已取消连坐制、株连制任何人只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但是,不能将“自己的犯罪行为”理解为自己亲手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是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但本人对此负有刑法上的责任的,这种行为在刑法上仍然属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例如,甲、乙相约故意杀害丙,由甲负责将丙约到偏鲜之处,由乙负责动手杀丙。如果乙将丙杀害,甲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但此时,甲并不是为与已无关的乙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行任,他是为自己的共同杀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乙在杀死丙之前,先强奸了丙,则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乙的行为,而不是甲的行为了。

  再比如,甲是1岁11个月大的幼儿乙的母亲,甲带着乙和情人丙约会话时,丙嫌乙哭闹,连续三个晚上虐待有乙。第三个晚上,丙将乙裹上胶带,倒立了半小时。该行为导致乙昏迷不他醒。经鉴定,乙身体受损程度为重伤一级,终身完全护理依赖。丙虐待乙时,甲就在旁边,却放任不管。法院判定甲、丙都要为乙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甲并不是为丙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是为自己作为乙的母亲,却在他人故意伤害乙时不制止犯罪行为的不作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甲不是乙的母亲,而是宾馆服务员丁,那么即使丁看见了故意伤害行为,并且也不制止,丁也无需为丙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任何人不应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同类考点总结】如果要答得简单,参考答案1就足够了,也能得分如果要答得深刻,参考答案2更好些,能得高分。这两个答案的本质是一样的:如果一个行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某个人的行为,那么无论这个行为是不是该人亲手实施的,他都要为此负责。

  对于这种辨析题,只要言之成理,都能得分。

  真题2: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2011-法专-31)

  【答案】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定罪判刑。人民法院对行为人判决有罪,同时处以某种刑罚。这是解决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2)定罪免刑。人民法院对行为人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宣告免除刑罚。

  (3)消灭处理。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由于法定事由的存在,使刑事责任归于消灭,如行为人死亡、超过追诉时效。

  (4)转移处理。即具备特定身份的外国人,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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