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建筑大学推免通知

2023年北京建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切实提高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详见《北京建筑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我校接收直博生的招生学科专业详见《北京建筑大学接收直博生招生学科目录》(附件2)。

接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总录取计划的50%,接收直博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总录取计划的10%。

二、奖助政策

我校对于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和教育部学科排名高于我校相关学科一个档位的本科院校推免生,以奖学金形式资助三年学费。

三、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3. 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对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等的相关要求;

4. 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能力;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 符合我校接收直博生学院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

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期间,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和网上报名。

申请攻读直博生的申请人还需要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正式开通前,将本人填写的《北京建筑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3),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进行预报名。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联系方式附后,具体寄送地址以院系公布的推免说明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已寄(送)达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 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

(1)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2)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有关学术成果复印件(发表论文、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

(4)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2. 申请直博生需提交的材料

(1)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2)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有关学术成果复印件(发表论文、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

(4)《北京建筑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2份;

(5)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1份(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样表见附件4)。

(6)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见附件5),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密封< 封口处骑缝签字>,单独提交不装订)。

(7)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三)复试与接收

1. 我校各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

2. 申请人必须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我校2022年度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除外),各相关学院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研究生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确认待录取通知

被我校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基本信息、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所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五)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 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2. 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3. 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等其他情况。

五、学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应修读全部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课程,并完成其它必修环节,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后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直博生实行中期考核、分流淘汰,在其进入研究生学习后第4学期末或第5学期初进行,考核通过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如果考核小组认为不适合继续博士研究生学习、可完成硕士学位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获得批准后可按硕士学位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六、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学费收取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七、其他说明

1.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申请人所在本科毕业院校须通过专业教育评估,学科评估排名靠前者优先。

2. 如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本科院校。

3. 凡申请人在取得录取资格后出现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政审、体检不合格。

4. 推免接收工作投诉受理电话:

研招办:010-68322241/68364458

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纪检监察:010-61209094

5. 如本文件与当年国家下达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1. 申请材料邮寄接收地址列表

(西城校区邮编:100044;大兴校区邮编:102616)

邮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孙老师

010-68322333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赵老师

010-68322520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68322126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张老师

010-68322086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袁老师

010-68322108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北京建筑大学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崔老师

010-61209121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赵老师

010-68322104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北京建筑大学理学院

张老师

010-61209415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赵老师

010-61209317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22241

电子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y.bucea.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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