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深圳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已经结束。现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硕士研究生1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5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5月23日前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者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反映。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5-26536177 电子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深圳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序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名称姓名外语业务一业务二初试总分复试成绩总成绩
1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080300光学工程张祺安821409932125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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