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生民法学试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1.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与联系。
2.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请分析该规定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
3.我国现行法上的代位权制度与大陆法系传统民法上的代位权制度有何区别?
4.格式合同的特征及规制体系。
5.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6.企业在民法上属于哪一类物?企业在转让时,转让的是何种民事权利?
二、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论合同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及其合理性。
2.论动产抵押与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