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科学性。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顾学明

副组长:于  蓉

成  员:俞子荣  曲维玺  张  威  崔卫杰  李  俊 

梁  明  董  超  段红梅  陈正萍

(二)研究院纪检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研究生院联合院纪委共同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于蓉担任组长,全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和具体实施环节。

(四)严格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招生计划

2023年研究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202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2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人;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38人,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164人。



专业名称

拟招录人数

专业名称

拟招录人数

应用经济学

30

农业经济管理

8

金融专硕

25

国际商务

30

MBA(全日制)

49

MBA(非全日制)

60

注: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微调




四、复试工作

(一)准备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组成原则及工作职责,组织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及招生工作秘书等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培训。

(二)基本要求

1.2023年研究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附件1)。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研究院严格执行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相同。

3.研究院不破格复试录取。

(三)复试时间

3月23日—4月30日,研究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按照学科专业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五)复试程序

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

(六)资格审查

为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在复试前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手段,并通过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复试前应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还需提交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需于开学报到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复印件、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

(七)复试方式

统筹考虑研究院实际,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分批次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进行,复试流程、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考核模式、选拔标准等保持一致,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同一远程复试系统,包括钉钉、腾讯或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等。

所有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均需集中到场,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分批分组在不同的考场进行复试。研究院采取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外语和综合素质测试),实行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复试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每人需现场独立评分。

(八)复试比例

研究院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九)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能力及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注重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其中,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为考生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录取。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十)复试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权)+复试成绩(加权)组成,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复试过程

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试题设计要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试题难度,保证择优选拔所需要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五、调剂工作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研究院特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以官方通告为准。

(二)研究院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会提前公布。对申请研究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研究院将严格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研究院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考生未接到我院明确受理意见,锁定即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它调剂志愿。

(四)研究院拟接收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金融硕士(025100)只接收初试科目中业务课一是数学(三)的考生报名。

2.调剂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应用经济学[020200]

学术硕士

346

48

72

农业经济管理[120301]

学术硕士

340

47

71

金融硕士[025100]

专业硕士

346

48

72

国际商务[025400]

专业硕士

346

48

72

工商管理[125100]

专业硕士

167

41

82





(五)研究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六)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详见本方案。请各位调剂考生及时关注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aitec.org.cn/n7/sy_ywly_zslq/)及研招网相关信息。

六、录取工作

(一)在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研究院要求考生于5月1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凡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研究院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五)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考试作弊者;

4.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

(一)研究院对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全部对社会公开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院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及申诉电话:010-64248843

邮箱:yjsy@caitec.org.cn

八、复试组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二)建立健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公平公正,并签订复试录取工作保密协议书。

(三)做好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水平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命题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外语和综合素质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题的命制、阅卷及管理等参照《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四)做好复试面试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就招生政策、招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面试考察内容、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等进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标准等,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九、其它相关要求

(一)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研究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二)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考生需交纳复试费每人100元。

(三)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被接收为推免硕士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或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十、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建立研究院、研究生院、复试组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管理模式,按照学科类别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若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424884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pdf

附件2: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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